学期交流
 
 
 
2023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的报名通知
2022-10-10

转我校港澳台办公室通知,我校现启动以下11所台湾高校2023年春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的申请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要

大学名称

协议名额

申请基本条件

备注

清华大学

3

1. 面向对象: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籍学生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成绩满足:GPA达到2.5且无不及格课程;

4. 通过CET-4或校英语三级70分及以上,有托福或雅思成绩者优先考虑。

 

阳明交通大学

2

男生1人,女生1人

中央大学

10

 

台北大学

5

 

云林科技大学

4

该校接收交流生的学院:工程学院、设计学院(工业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每校各限1人申請)、人文与科学学院、管理学院

东华大学

5

 

中兴大学

3

 

中原大学

3

 

东海大学

5

该校建筑系不接收交流生申请

东吴大学

2

该校不接收交流生的学院:法学院

铭传大学

5

 

二、校内申请

10月16日前,学生申请报名。

登陆东南大学综合服务大厅(网址:http://ehall.seu.edu.cn),在 “服务” 页面搜索 “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找到对应项目并填写提交申请表。提交后及时与学院对应审核老师联系进行审核。

10月18日前,学院教务助理及负责人(教学院长、副书记)在线审核。

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完成后,名单将于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三、补充说明

1. 项目均需完成校内与外方两步申请。外方申请方式及要求详见附件。其中报名台湾阳明交通大学的同学须于10月12日前完成校内报名,同时10月14日前完成外方申请。

2. 录取学生后续能否派出学习,须视台湾疫情形势、各高校授课情况及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而定,并通过学校国际合作处学生因公出境审批方可派出。由于目前台湾地区入台证仍未开放办理,明年春季交换部分台湾学校也有可能转为线上学习形式。

3. 申请前请与学院老师取得联系,确定课程学习计划和学分认定方案。校内在线申请时填写课程对应认定关系,是否能够认定学分由所在学院审核决定。若存在外方课程不开等客观原因,在外方选课期间可进行一次学习计划的修改调整。

四、联系方式

1. 校内申请

教务处 秦老师

联系电话:52090229

2. 对外联系

国际合作处 刘老师

联系电话:52090192


附件:台湾高校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zip

 

联系电话:52090230、52090234、52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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