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本科生开展学分互认的国际交流学习,学校现启动2025年第二批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三个月及以上学期交流)申报工作。本次申请评选针对2026年上半年出国学习三个月及以上学期交流的本科生。现将报名流程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附件1《关于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机教〔2023〕104号)。
二、申请资助程序
1. 学生申请:
11月23日前,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方式:登陆东南大学信息服务门户,网址https://i.seu.edu.cn,搜索“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完成“资助申请”。提交申请后及时告知学院相关审核老师(教务助理、学院副书记),以便学院审核。
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大学录取证明、学费收取证明(如外方免学费可不填)。
2. 学院审核:
11月27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副书记在线审核。
同时,各学院国际交流秘书老师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纸质版交到教5-207,电子版发至邮箱lzz@seu.edu.cn。
3. 资助评定:
12月,学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
三、其他说明
1. 学生须已获得外方录取或预录取通知,缴纳外方学费后及时提交学费收取证明。如暂未获得外方录取通知,可先提交资助申请,并于资助评定前补交。学习结束后须按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报告,同时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及出入境证明,作为返校后机票报销凭证。
2. 申请2026年寒假交流的学生不在本次申请范围,该批次学生在交流完成后于下一批校级资助申请报名。
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52090230 联系邮箱:lzz@seu.edu.cn
附件:
关于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