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本科生开展学分互认的国际交流学习,学校现启动2023年第二批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申报工作。本次申请评选针对2023年春季学期线上、暑期交流以及2024年春季学期线下出国学习的本科生。现将报名流程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附件1《关于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机教〔2023〕104号)。 二、申请资助程序 (一)针对已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线上、暑期交流的学生 1. 学生申请: 10月25日前,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方式:登陆网页http://ehall.seu.edu.cn,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中完成“资助申请”。提交申请后及时告知学院相关审核老师,以便学院审核。 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大学录取证明、学费收取证明(如外方免学费可不填)、交流学习总结、系统“学分转换申请”模块中完成学分认定的截图证明。 2. 学院审核: 10月27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副书记在线审核。 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lzz@seu.edu.cn。 3. 资助评定: 11月初,学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 (二)针对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线下出国学习的学生 1. 学生申请: 11月24日前,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方式:登陆网页http://ehall.seu.edu.cn,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中完成“资助申请”。提交申请后及时告知学院相关审核老师,以便学院审核。 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国外大学录取证明、学费收取证明(如外方免学费可不填)。 2. 学院审核: 11月29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副书记在线审核。 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lzz@seu.edu.cn。 3. 资助评定: 12月,学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 三、其他说明 1. 2023年10月13日前出国学习交流的学生资助标准和方式参照原资助办法,2023年10月13日后出国学习交流的学生资助标准和方式参照《关于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的通知》(附件1)执行。 2. 已完成交流的学生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学分认定证明,须在提交书面详细情况说明,并于资助评审之前补充提交。 3. 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线下出国学习的学生须已获得外方录取或预录取通知,缴纳外方学费后及时提交学费收取证明。暂未获得外方录取通知的,可于资助评定前补交。学习结束后须按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报告,同时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及出入境证明,作为返校后机票报销凭证。申请2024年寒假交流的学生不在本次申请范围,交流完成后于下一批校级资助申请报名。 4. 学生交流学习总结模板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国际交流。 5. 已结束学习交流的获资助学生,其国际差旅费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销完毕。材料准备要求参见《本科生出国交流校级资助机票报销指南》。 教务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2090230 联系邮箱:lzz@seu.edu.cn 附件: 1. 关于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2. 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