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本科生开展学分互认的国际交流学习,提升国际化视野,增强国际胜任力,学校启动2023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申报工作。2023年资助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请评审(4 -5月)针对已完成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寒假线上学习、以及通过学校批准2023年线下出国学习的本科生,第二批申请评选(9 -10月)针对2023年春季学期线上、暑期交流以及2024年春季学期线下出国学习的本科生。现将2023年第一批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关于公布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1)。
二、申请资助程序
1. 学生申请:
5月15日前,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方式:登陆网页http://ehall.seu.edu.cn,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中完成“资助申请”。提交申请后及时告知学院相关审核老师,以便学院审核。
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申请线下学习资助需上传国外大学录取证明、学费收取证明(如外方免学费可不填);申请线上学习资助除上传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交流学习总结、系统”学分转换申请”模块中完成学分认定的截图证明。
2. 学院审核:
5月18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副书记在线审核。审核操作指南:https://jwc.seu.edu.cn/2020/0422/c23347a325044/page.htm
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lzz@seu.edu.cn。
3. 资助评定:
5月底,学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
三、其他说明
1. 线上与线下交流学习资助标准和方式参照《关于公布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1)执行。
2. 已完成线上交流的学生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学分认定证明,须在系统中提交书面详细情况说明,并于资助评审之前补充提交。
3. 申请线下交流资助学生须已在校国际合作处“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系统”填报出国信息,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在学习结束后应及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报告,同时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及出入境证明,作为返校后机票报销凭证。
4. 申请2022年第二批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时暂未获得外方录取通知的同学,也可申请本批次资助。
5. 学生交流学习总结模板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国际交流。
教务处联系人:秦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52090229、52090230 联系邮箱:lzz@seu.edu.cn
附件:
附件1关于公布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