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本科生开展学分互认的国际交流学习,学校现启动2022年第二批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申报工作。本次申请评选针对已完成2022年上半年/暑期线上学习交流,以及申请2023年上半年线下出国学习项目的本科生。现将报名流程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附件1《关于公布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的通知》(校机教〔2021〕108号)。
二、申请资助程序
1. 学生申请:
11月8日前,学生在线申请。申请方式:登陆网页http://ehall.seu.edu.cn,在“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中完成“资助申请”。提交申请后及时告知学院相关审核老师,以便学院审核。
同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申请线下学习资助需上传国外大学录取证明、学费收取证明(如外方免学费可不填);申请线上学习资助除上传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交流学习总结、系统“学分转换申请”模块中完成学分认定的截图证明。
2. 学院审核:
11月11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副书记在线审核。
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东南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专项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qyy@seu.edu.cn。
3. 资助评定:
11月中旬,学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类别。
三、其他说明
1. 线上与线下交流学习资助标准和方式参照《关于公布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的通知》(附件1)执行。
2. 已完成线上交流的学生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学分认定证明,须在系统中提交书面详细情况说明,并于资助评审之前补充提交。
3. 申请2023年上半年线下交流资助的学生须已获得外方录取或预录取通知,缴纳外方学费后及时提交学费收取证明。暂未获得外方录取通知的,可于下一批校级资助申请报名(2023年3-4月)。学习结束后须按时提交书面留学总结报告,同时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及出入境证明,作为返校后机票报销凭证。
4. 学生交流学习总结模板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国际交流。
教务处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52090229 联系邮箱:qyy@seu.edu.cn
附件:
1. 关于公布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办法的通知(校机教〔2021〕108号).pdf
2. 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