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学籍、学位管理规定解读会
10月24日中午,教务处举行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规定解读会,250余名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参加了此次解读会。王栓宏副处长、学籍科、教务科党员同志参加解读会。此次解读会重在宣传三种特殊类型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政策,帮助特殊类型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王栓宏副处长首先介绍了学生基本学习流程:透彻了解专业培养方案或学生个人培养方案,参照培养方案合理选课,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参与课程的过程与最终考核,取得课程成绩,最终通过学籍审核与学位审核。王栓宏副处长同时提醒同学们,平时遇到学业问题应多与各学院教务老师、教学院长、学生书记联系,学院、教务处将联合为学生及时解决问题。
学籍科申翠英老师从认识与了解教务处、学籍管理主要规章、相关补充规定政策、学习学业指导关注四个方面为三种特殊类型学生做了学籍、学位管理规定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1、强调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业成绩成绩单,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2、2017级及以前学生学籍处理按学年审核,实行留级、退学制;2018级及以后学生学籍处理按学期审核,实行退学警告、试读、退学制;
3 、民族生、高水平运动员可参加数学、物理、计算机、英语课等单独编班课程的学习,2017级及以前学生、2018级及以后学生成绩记载、绩点计算、学籍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分别按不同的政策处理。
4、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免学本科教学计划中部分思政类课程,但必须补修学校开设的涉及中国文化、中国历史和中国国情等相关通识选修课程,或多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专业限选课程,以补回所免学课程的学分。
5、关注各类形式的学习与学业指导。
现场学生就考研、民族生单独组班课程的重修、港澳台学生减免思政类课程课后该如何补修其他课程、转专业学生如何补修本年级同学已修过的课程等学习问题进行了询问,教务科、学籍科老师一一进行解答。
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育活动中,教务科、学籍科坚持立德树人,立足服务师生,结合学校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工作中的特殊问题,深入学生中,听取学习困难学生、特殊类型学生的意见,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业问题。
(图、文: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