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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关于提交东南大学2019年本科生短期出国交流学习资助认定材料的通知
2019-08-29

     根据《关于申请2019年第一批东南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校级专项资助的报名通知》(校机教〔2019〕81 号)要求,针对已申请了我校2019年短期出国(三个月以内)学习交流资助、达到资助条件的本科生,启动资助认定审核和资助发放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 学习总结

      总结国外交流学习的收获成效、心得体会,内容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外教育实践环境介绍;专业学习或科研实践经历和学习感悟;跨文化交际或文化差异感悟;留学对未来个人发展规划的影响;项目申请经验等。要求有个人深刻思考和切身体会,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字数:不少于1500字,配本人学习生活清晰照片2-5张。

      格式参考:正文:宋体五号字,行间距1.2倍。文章标题:微软雅黑四号字、居中。标题下方注明本人姓名、学号、专业:楷体小四,居中。

      2. 学分认定证明

      获批本科生短期交流学习资助,学习活动须获得我校学分认定。学分认定类型可以是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或课外研学学分,应征得相应学习实践负责单位审核认可并给出认定说明。

      3. 因公出国财务报销所需审批文件

      因公出国任务和财务核算审批意见表(国际处网上申报后至四牌楼老图127领取批件)、东南大学财务预约报销单(经办人为学生本人签名、空白处请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院章)。短期交流学习项目资助往返国际差旅费不超过1万元/人。

      二、资助流程

      短期交流资助材料统一交由学院国际交流秘书或项目领队老师审核、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不直接接收个人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 学院或项目负责单位审核。

参加学院组织的短期交流项目学生,需将个人总结、学分认定证明及财务报销所需审批文件提交至项目领队老师处汇总、审核,同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生短期交流学习资助报销统计表》(附件1),由项目组织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院章;

      参加学校组织及其他短期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的国际交流秘书老师汇总、审核,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东南大学本科生短期交流学习资助报销统计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院章。

      2. 教务处审批。请学院国际交流秘书/项目领队老师将附件1纸质版及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复核、签字盖章(联系人:秦老师,办公电话:52090230,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J5-207)。

      3. 发放资助。通过审批的学生携带因公出国财务报销所需凭证(附件2)至财务处报销。

      三、其他说明

      1. 即日起至9月30日完成审核及财务报销流程。

      2. 参加江苏省境外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奖学金将于省财政经费下拨后统一另行发放。

      3. 本短期交流资助与3个月及以上的学期交流校级专项资助不同享。

      附件1:东南大学本科生短期交流学习资助报销统计表.xlsx

      附件2:因公出国(境)业务报销指南(转自财务处,详询报销前台83792312或52090284).doc

教务处

2019年8月28日



 

处室电话: 办事厅52090218,教务科52090226,学籍科52090227,教研科52090220,实践科52090233,>更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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