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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2021届毕业班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通知
2021-06-02

有关单位、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现将毕业班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经毕业资格审核,不具备毕业(含不具备结业)资格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规定见《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的第一条);

  不具备毕业资格但具备结业资格的,原则上应结业离校,如确有特殊原因的,须提供相应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

二、办理程序

  1.下载、打印并填写《东南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须本人签名,表格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

  2.家长同意后签署意见;

  3.按申请表中标明的顺序报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批准、财务处审核批准、学生处审核批准;

  4.到教务处学籍科上交申请表;

  5.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领取通知单;

  6.按通知单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并按要求离校。

三、办理时间

  2021年6月7日—7月2日。

四、其他事项

  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交纳相关费用,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安排住宿。

  随低年级编班,离校时请务必将有效的联系方式留给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并应在离校后主动关心学校的有关安排,以免延误考核以及其他事项影响毕业。


附件:东南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

 

处室电话: 办事厅52090218,教务科52090226,学籍科52090227,教研科52090220,实践科52090233,>更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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