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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关于2019届毕业班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第二批)的通知
2019-06-28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2019届毕业班学生: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机教〔2019〕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届毕业班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第二批)的内容通知如下:

  1、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班学生,经毕业资格审核,不具备毕业(含不具备结业)资格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规定见《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的第一条);不具备毕业资格但具备结业资格的,原则上应结业离校,如确有特殊原因的,须提供相应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

  2、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办理程序:

  学生填写《东南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表格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家长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批准→经财务处签字同意→学生处签字同意→经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教务处学籍科领取通知单→按通知单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3、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办理时间:

  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3日,逾期不补。

  4、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随低年级编班,离校时请务必将有效的联系方式留给所在院(系)教务助理,并应在离校后主动关心学校的有关安排,以免延误考核以及其他事项影响毕业。

  5、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交纳相关费用,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安排住宿。



东南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东南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doc


 

处室电话: 办事厅52090218,教务科52090226,学籍科52090227,教研科52090220,实践科52090233,>更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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