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各学院:
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22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经毕业资格审核,不具备毕业(含不具备结业)资格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规定见《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的第一条);
不具备毕业资格但具备结业资格的,原则上应结业离校,如确有特殊原因的,须提供相应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
延长学习年限最多两次,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所学专业标准学制加两年。
二、办理程序
1. 下载、打印并填写《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须本人签名,表格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
2. 家长同意后签署意见;
3. 按申请表中标明的顺序报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财务处、学生处审核批准;
4. 到教务处学籍科上交申请表;
5.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领取通知单;
6. 按通知单要求办理后续手续并按要求离校。
三、办理时间
2022年6月8日—7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
四、其他事项
经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随低年级编班,按原年级教学计划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确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
按《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暂行)》交纳相关费用,不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离校时请务必将有效的联系方式留给所在学院教务助理,并应在离校后主动关心学校的有关安排,以免延误考核以及其他事项影响毕业。
附件:东南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