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辅修证书的有关规定,申请辅修证书学生的主修专业必须达到毕业要求,申请辅修学位证书学生的主修专业必须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本次办理辅修证书的学生需达到以下条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主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以及通过规定的必修环节,并且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辅修学位证书的学生除上述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条件:主修专业必须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二、办理时限:
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6日,逾期不补。
三、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于规定时限内向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审核学生主修专业是否初步达到毕业、学位要求,审核通过后打印学生的辅修成绩单,按辅修专业(含辅修学位)填写“申请辅修专业(含辅修学位)证书一览表”(见附表),在6月10日-6月12日将“一览表”和成绩单送交辅修专业(含辅修学位)开设院系教务助理,同时将“一览表”电子版和一张学生毕业标准照片交至学籍科;
3、开课院系审核后,由教务助理在一周内将签章后的“一览表”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学籍科根据初审结果制作辅修专业、辅修学位证书;
5、6月上旬、7月上旬,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分两批审核申请学生的主修专业毕业、学位资格,并打印符合条件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审核一览表”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6、教务处学籍科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辅修专业证书发放至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辅修学位证书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发放至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教务助理确认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学生的证书一并发放给学生本人。
东南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辅修证书办理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