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辅修证书的有关规定,申请辅修证书学生的主修专业必须达到毕业要求。本次办理辅修证书的学生需达到以下条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主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以及通过规定的必修环节,并且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2016年应届毕业班学生。
二、办理时限:
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30日,逾期不补。
三、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于规定时限内向所在院(系)教务助理老师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审核学生主修专业是否初步达到毕业要求,审核通过后打印学生的辅修成绩单,按辅修专业填写“申请辅修专业证书一览表”(见附表),在5月31日-6月6日将“一览表”和成绩单送交辅修专业开设院系教务助理,同时将“一览表”电子版和一张学生毕业标准照片交至学籍科;
3、开课院系审核后,由教务助理在一周内将签章后的“一览表”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学籍科根据初审结果制作辅修证书;
5、6月中旬至7月上旬,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分批审核申请学生的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并打印符合条件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一览表”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6、教务处学籍科根据审核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学生证书发放至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助理,教务助理确认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学生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一并发放给学生本人。
东南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22日
附件
辅修证书办理程序及表格.doc